关于面向联盟成员企业开展企业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关于开展第四批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科创字〔2022〕8号)和《关于面向林草国家创新联盟成员企业开展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花卉联盟组织开展林草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花卉产业国家创新联盟成员企业,在企业一线从事林草领域研究和开发工作的骨干人才和团队。人才和团队核心成员须为企业正式职工,不可为高校和科研院所在企业的兼职人员。
二、推荐方式。由人才和团队所在企业提出申请,联盟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推荐,企业对推荐的人才和团队进行审核把关。
三、条件要求。
推荐人才和团队成员应热爱祖国,甘于奉献,认真负责,具有科学精神,严守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人才和团队研究内容符合林草中心工作和重点战略需求,有关条件参照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一)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
1.在林业和草原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和业绩,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
2.一般应有承担国家或省级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经历。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可适当放开),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研究方向符合林业和草原科技前沿发展趋势,已取得高水平重要创新成果,一般应有承担国家或者省部级以上重大研究课题经历。
2.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带领本学科领域赶超或引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潜能。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团队
1.团队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符合林业和草原重点发展需求或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2.团队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或建设项目、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4.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且均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团队负责人有较强凝聚力,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注意事项。企业要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人选的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和推荐表真实性严格把关。
五、工作安排
1.请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人才和团队材料电子版于4月7日16点前发送至联盟邮箱floweralliance@163.com(电子版材料包括汇总表、推荐表、推荐人选及团队负责人的电子版照片),逾期不予受理。
2.联盟组织综合评价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纸质版推荐表一式一份请于4月11日前报送至联盟秘书处。
北京市海淀区林大北路13号304室
联系人:何金儒 010-62336607
附件:
林草局通知原文:http://www.forestry.gov.cn/lykj/1708/20220323/163551128427572.html
特此通知。

